根据中央、省、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十个严禁”,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利用水泥、石材砌坟圈和硬化地面,破坏植被和生态环境,造成青山白化“白色污染”等行为。
二、严禁在“三沿六区”(“三沿”是指高铁及铁路沿线、高速公路及连接线沿线、国省干道沿线;“六区”是指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可视范围,违规土葬、乱埋乱葬等行为。
三、严禁修活人墓和豪华大墓等行为。
四、严禁违规乱搭灵棚、送葬“长龙”阻塞交通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等行为。
五、严禁丧事活动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行为。
六、严禁丧事活动热衷风水迷信、低俗媚俗等行为。
七、严禁不按规定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销售丧葬用品及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
八、严禁宗教活动场所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骨灰堂塔楼、地宫及墓地),违规从事非法营利活动等行为。
九、严禁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倒卖逝者及亲属信息进行牟利等行为。
十、严禁违规从事经营性遗体运送殡仪服务行为。
如有违反,将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溆浦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溆浦县民政局
溆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溆浦县公安局
溆浦县国土资源局
溆浦县林业局
溆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溆浦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溆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8年8月21日
来源:红网溆浦站
作者:县民政局
编辑:周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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