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责任等工作中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
三、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
四、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五、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在公务接待中饮酒;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借用车辆等;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八、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九、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
十、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
十一、严禁组织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
十二、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的购物卡(券)、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十三、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等;
十四、严禁饮酒后驾驶车辆。
县纪委监委设立举报电话:0745-3322879,3321853,13787542396,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中共溆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月28日
来源:纪委
作者:纪委
编辑:周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