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除“四害”春季集中消杀工作的公告

来源:红网溆浦站 编辑:阳源 2020-02-15 11:29:06
时刻新闻
—分享—

各机关单位、各乡镇、社区、村(居)民:

为有效控制“四害”孳生,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除“四害”春季集中消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消杀时间

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3月30日

二、集中消杀范围

县城主次街道、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点)、公园、广场、防洪大堤、机关单位院落、宾馆与旅店等“五小”行业经营场所、建筑工地、环卫设施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闲置地、各乡镇集镇及办公场所等区域。

三、集中消杀要求

(一)县爱卫办要聘请专业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消杀公司对县城公共区域与乡镇集镇及办公场所开展除“四害”消杀,并安排工作人员全程跟踪监督。

(二)各机关单位院落、有物业管理小区的集中消杀,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聘请专业消杀公司或者自行负责开展集中消杀。

(三)消杀期间,各片区、各机关单位、各乡镇要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搞好辖区环境卫生,确保消杀效果。

四、注意事项

(一)投药期间,广大市民要做好食品、粮油等物品储藏,断绝鼠粮,提高消杀防制效果。投药5-7天后,应对消杀区域内进行清扫鼠蟑粪、封堵鼠洞、修补鼠咬痕迹等工作,妥善处理好鼠尸。

(二)各专业防制公司和单位要切实做好投药期间安全宣传,制定集中消杀安全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各类学校和幼托机构要加强消杀安全防范,防止消杀药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在集中消杀投药期间,请加强对儿童、老人的教育和管护,严禁捡食毒饵;管好家禽家畜,避免误食毒饵;接触消杀药物后,及时用流水冲洗。如发生误食中毒现象,请立即前往医院诊治。

(四)喷雾消杀时,请广大市民将食物封盖处理,关好家中门窗,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设施设备,远离喷洒场所,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

(五)消杀药械必须在指定的消杀服务机构购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消杀药械。

(六)咨询、举报电话:

县爱卫办:0745-3329011

县疾控中心:0745-3225626

溆浦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

来源:红网溆浦站

编辑:阳源

本文链接:https://www.xpnews.net/content/2020/02/15/6727002.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溆浦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