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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违规野外用火被拘留

来源:县森林公安局 作者:孙逊 谭鑫平 编辑:刘法兰 2020-02-22 11: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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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溆浦讯(通讯员 孙逊  谭鑫平)近日,溆浦县龙潭镇乌峰村一村民无视《森林防火禁火令》,在靠近山林的农田里的烧茅草,受到了溆浦县森林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月18日,溆浦县森林公安局龙潭派出所接报警称龙潭镇乌峰村有人在靠近山林的田土里烧茅草,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取证。经调查,乌峰村七组村民陈某忠在已知晓溆浦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的情况下,明知其行为违法,仍然心存侥幸,违规野外用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溆浦县森林公安局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人陈某忠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溆浦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森林防火禁火令》,明确规定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禁火期,禁火区域为全县所有林区。公安机关提醒:请广大群众务必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禁火令》,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县森林公安机关在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抓主业不放松,强化野外防火巡查,打击各种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县森林公安局

作者:孙逊 谭鑫平

编辑:刘法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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